他為正義而奔走
―記黑龍江經濟貿易律師事務所主任、高級律師岳成
作者:南園 杜為文 《黑龍江法制報》1994年8月-12月連載
編者按
“你戴著荊棘的王冠而來,你握著正義的寶劍而來。你的格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唯有客觀事實才是最高的權威。”這就是人民律師的光輝形象。《他為正義而奔走-記黑龍江經濟貿易律師事務所主任、高級律師岳成》一文,正是向人們介紹這樣一位律師的成長過程以及律師工作者在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安定團結,保障經濟建設順利發展的重大作用和歷史功績。文章內容翔實,文筆生動,值得一讀。
冷凍鮮銷,欲蓋彌彰,豆豬肉終是豆豬肉;
慷慨陳詞,旁征博引,岳律師一語定乾坤。
(一)
1992年4月1日至10月末,呼蘭縣食品公司肉食加工廠收購加工了一批豆豬肉。其中有125.5頭冷凍囊蟲肉未經檢驗,擅自在廠門前以“冷凍鮮銷”的名義出售。一部分被個體肉販成塊買走,轉而到市場上按鮮肉賣給消費者。黑龍江省獸醫衛生監督檢驗所查明此事,決定對加工廠處以兩萬余元的罰款。加工廠不服,向農業部門申請復議,復議結果仍維持原處罰決定。加工廠遂向哈爾濱市動力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動力法院以豆豬肉已作無害化處理為由,并援引了1959年國家四個部委頒發的《肉品衛生檢驗試行規程》第43條的規定,判決被告省獸檢所敗訴,撤銷其處罰決定。判決一下,獸檢所領導莫名其妙,哭笑不得,情急之下終于明白應該找個律師,三托兩托,才找到了岳成。
在二審法庭上,爭議的焦點集中在行政處罰的法律根據上。法庭辯論一開始,雙方便就此問題抓住不放,你來我往相持不下。
對方代理人說:“豆豬肉經過無害化處理就不再是豆豬肉了,這正如病人治愈出院就不叫病人了一樣。”
岳成反駁道:“任何比喻都是有缺陷的。但對方代理人這個比喻很不恰當。是的,有病的叫病人,無病不能叫病人,但是豆肉永遠是豆肉,經過無害化處理也還是豆豬肉,這是常識。”接著他說道:“本案爭執的焦點就是《四部規程》能否對抗《食品衛生法》。法律的效力是分層次的。《四部規程》只是四個部委于1959年頒布的規章,它無法對抗法律。《食品衛生法》明確規定:“禁止生產經營未經獸醫衛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最終,二審法院糾正了一審的錯誤判決,維持了省獸檢所對食品廠的處罰決定。新聞媒介披露了這一判決結果,群眾無不拍手稱快,終于吃上了放心肉。打贏了這場官司,也贏得了當事人的信任,省獸檢所決定聘請岳成作常年法律顧問。
一個律師在法庭上唇槍舌劍,口若懸河,極盡其才華和機智,人們對此大加贊嘆的同時,你可曾想過在這些風光的背后,曾有多少艱辛,多少磨礪。岳成的腦中總抹不掉在家鄉初涉律師業的記憶。
八十年代初,岳成從行政機關調入海倫縣律師事務所時感到一種親切、一種誘惑,他冥冥中知道自己找到了終生的寄托。然而他對法律的認識仍局限于常識的范疇,當時正是中國恢復律師制度的第二年,整個律師界從人才到資料都是大片大片的空白,他必須從空白開始去學習去填補,邁出新事業的第一步。
展現在他面前的那個莊嚴的法律王國幾乎占據了他的全部時空,融化著他的全部熱情。法律的千頭萬緒,法意的博大精深,他日進一日的研讀、領會、積淀。當公平、正義、良知,這些抽象的字眼升華成心中的至高準則,他已衣帶漸寬。如是者三月,如是者三年,欲罷不能而成痼“疾”,便有了后日的岳成。
(二)
新荷乍現,始露尖尖角,日后鋒芒憑何問?
年近不惑,大學夢終圓,其間辛苦有誰知?
1983年8月,岳成以綏化地區總分第二名的優異成績考入吉林大學法律系。但畢竟三十有五,背上是家,膝下有子,上大學又談何容易。
不管怎么說,五年以后,他參加了東北地區最高學府吉林大學法律系本科函授班的畢業典禮。那紙文憑放在今天可能司空見慣,但函授班的每位師生都深知其分量實非尋常本科文憑可比,這不僅僅因為學員為之所付出的艱辛,更因他所代表的對中國現行法律理解運用的精度和深度,以及用法律的濾鏡去審視各領域社會生活的能力。
紙上得來終覺淺,律師業的實踐性使他一方面對書本著魔,另一方面又陀螺般旋轉于大小案件之中。代書、解答咨詢、登門調查、走訪取證、庭上辯論、庭下調解,他徒恨分身無術。
西哲圣西門認為,玻璃商都希望大風將滿城玻璃刮碎,而律師則希望人們都打官司。說的雖是資本主義的現象,今天的許多中國人卻都頗以為然,但十多年以來,岳成從不挑詞架訟。每遇咨詢者,他先給來人遞上一杯茶,問明事由,曉之以理,分析利弊,有的當事人便被分析走了,他反倒很高興。把不必要的爭訟消滅在萌芽狀態中,這是律師對社會穩定應負的重要職責,他認為這也是將律師推向市場的前提條件,是當代律師與舊時訟棍的最大區別。
岳成辦案至今,已近千起,但早年的幾個案子他總是念念不忘,其中有引為自豪的,也有遺憾的。
還是在海倫縣律師事務所時,一位父母離異的小姑娘找他代書訴狀,要求已再婚的父親增加撫養費。岳成在訴狀中為小姑娘寫道:“我之所以要讓爸爸成為被告,是為了讓爸爸向繼母有個交代……”其中既蘊含著法律的威嚴,又充滿了道德的呼喚。當訴狀遞到她爸爸手里時,他哭了,誠懇的對法官說:“孩子要多少,我就給多少。”法官們都說:“如果律師都能寫出這樣的訴狀,我們的案子就好辦多了。”
能如此一展筆劍神功,不戰而屈人之兵誠然可貴,但能據理雄辯,令對方律師當庭站到自己這邊則更為難得。1985年秋他受原告男青年喬某委托出庭代理離婚訴訟,對方女青年索某特意從大慶請來兩位律師,庭前表示決不離婚。法庭之上,他從婚姻的社會起源到道德基礎,從愛情的心理特征到破裂標準,從東方的傳統觀念到現代的家庭意識……足足講了兩個小時。他有理有據,依法依情的發言,令審判員不住地點頭,那位大慶的律師一下子站起來“我完全贊嘆岳律師的意見!”似乎忘記了自己是被告代理人的身份。
岳成靠辦理刑事案件起家。1991年他為“喬四”集團案的被告林×擔任辯護人,效果甚佳。林×被判處有期徒刑,親友非常滿意,對他表示感謝。這時他又想起自己抱憾至今的那起殺人案的辯護。
剛當律師不久,他為一起殺人案的被告劉×擔任辯護人。劉×因為用車與鄰居發生口角,導致毆斗。混亂中劉某持刀,將鄰居妻子砍死,案發后,他主動讓大隊干部將自己綁上去投案。這是他首次出庭作刑事辯護。開庭時,他強調了鄰居的挑釁,鄰居妻子首先撒潑動手等情節,建議對被告人從輕處罰。他沒有他到被告人的自首,自首是法定的從輕量刑情節。劉某被判處死刑,不久便執行了。對此,岳成一直難以原諒自己。盡管他知道,即使他辯了自首情節,劉某也未必能免于死罪。但他總認為這是一大恥辱,是日后千百次的勝利都無法洗去的,為此他可能會耿介終生。
筆者很覺他的苛于律己太沒必要,世上沒有只贏不輸的律師,何況是剛剛從事律師工作,劉某地下有靈又怎能怪你?聞此言論,他搖頭一笑,面帶自責之容。
(三)
有這樣一場官司:原告請求被告賠償二十四萬八千元,判決一下,反倒輸給被告一百七十萬元。
被告的代理人是岳成。
1988年初,海倫縣委,縣政府決定集資修建雷炎大街的時候,怎么也預料不到后來竟會平地起風波,出了一場驚心動魄的官司。海倫鎮的男女老少高高興興地打開決不鼓實的腰包,湊了整整87萬元,加上省里和地區投資的90萬元,心里總算踏實起來,眼巴巴地盼著數月之后出現一條曠古未有的水泥大道。
雷炎大街與海望公路0―4公里段相重合,是海倫縣城的中樞和臉面,因以抗日英雄李雷炎的名字命名,這上面也就寄托著海倫的歷史和驕傲。
4月8日,縣交通局將筑路工程發包給鐵路某工程段,并小心翼翼地簽訂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可是,路面剛修不到三分之一,那場官司就來了。
綏化地區中院的一紙傳票送到海倫縣交通局長楊春華的手上,他感到震驚、憤怒,又不知所措。鐵路某工程段的起訴書稱海倫方面所支付的一百七十七萬造價款嚴重不足,原合同顯失公平,申請宣告無效,海倫方面還應補差價款二十四萬八千元。縣城里的人看到街上的施工突然停了,又聽說要打官司,便議論紛紛。是不是上邊的人和包工隊做了什么交易?縣里領導也壓力很大,通宵開會研究對策,明知對方無中生有,理在己方,卻不知官司如何打法。最后一致決定:把岳成請回來!
家鄉出了事,岳成請之即來,下榻在縣政府招待所。縣委書記鐘雨亭、縣長李玉林見了他顧不得寒暄,張口就說:“老岳,大伙這些錢能不能白瞎,就全看你的了!”當時他正在患肺炎,面色憔悴,每天上午都得到醫院點滴。他一邊點頭一邊思索著,要對得起家鄉父老,萬不可掉以輕心。
縣委專門組成了一個領導班子,負責打這場官司。在以后二十幾天的時間里,他們到有關部門將該取的證據和文件、資料盡數收集,然后整日地關在招待所的房間里分析、研究、討論。針對原告提出的問題,一字一句地寫答辯狀,擬代理詞,斟酌推敲,幾易其稿。對藝術家而言,臺上一刻鐘,舌下三年功;對一個大律師來說,要做到庭上滔滔不絕而滴水不漏,庭下則須有繡花的耐心,即使岳成也不例外。開庭前,大家看到他的倦容里終于有了笑意,都要暗自松了口氣。
海倫最大的室內公共場所縣政府禮堂,成了綏化中院的臨時審判庭。開庭那天數千米的禮堂,座無虛席。
庭審一步步進行。在代理詞中他強調了這樣幾點:一、原告所稱本工程設計違反國家規定,工程造價嚴重違法、違約責任條款乃被告單方隨意制定等,均無任何事實和法律根據;二、本工程是納入國家基建計劃的,綏化地區計委和地區交通局88年4月聯合下發了列支文件;三、本工程設計由地區和縣的高級工程師聯合完成,合乎有關規定,有省公路局88年5月的批復為證;四、本工程預算完全根據國家規定的工程標準編制,有審計報告為證;五、合同違約責任由雙方商定,符合民法通則與經濟合同法,故合同有效,應完全履行。
辯論時,當他進一步闡述合同效力的理論和法律規定時,對方已陣腳大亂,敗下陣來。其代理人看著岳成,滿臉驚訝。最后岳律師提出,應由原告依合同支付違約金二百五十萬元,并退還所有超撥費用和款項,本案受理費由原告承擔。審判長再也壓不住下面爆起的陣陣掌聲。
合議庭經過合議,又考慮到原告的支付能力,作出了一審判決:合同有效,原告支付給被告違約金128萬余元,加上應退回的超撥款,共近170萬元。
原告不服,上訴至省高級人們法院。并在哈爾濱市請了一位律師,憋足了勁打二審。省里的主要領導非常關注這起案件,海倫人則開始心里沒底,他們再一次把希望寄托在岳成身上。此后是更加艱苦,更加充分的準備工作。與在海倫準備一審的情形相比尤有過之。開庭那天,旁聽席除了雙方有關人員,省法院的幾位院長也在其中,氣氛威嚴。對庭審過程毋庸贅述,只知原告方的一片心機到頭來終成枉然,省法院最終維持原判。
人們都說,岳成為海倫贏回一條街。
(四)
隨著岳成名氣越來越大,找到頭上來的案子也越來越多,越來越棘手,有許多是有幕后背景的。
筆者的案頭,擺放著寸余厚的律師辦案卷宗,密密麻麻的蠅頭小字,難以卒讀。這本卷宗,少說也得有幾十萬字。
為了這起官司,岳律師耗費了八九個小時的時光,從邊城滿洲里內蒙首府呼和浩特,再到北京,輾轉行程數萬里,艱辛倍嘗,曲折反復。
事情的原委,說來話長。
早在1966年,內蒙古邊城滿洲里設了檢疫所。滿洲里檢疫所籌建時場地發生困難,結果辦公室、家屬樓及附屬設施(統稱舊樓)都建在鐵路用地上。當時檢疫所和當地鐵路局簽訂了借地合同,雙方約定,一旦檢疫所另建新樓或撤出滿洲里,所占鐵路土地立即歸還,舊樓也一并歸鐵路局所有。
二十年過去,動植物檢疫總所終于投資另擇新地重建辦公化驗樓和家屬住宅樓,但家屬住宅樓(簡稱新樓)的部分建設資金要靠賣掉舊樓來籌集。湊巧某安全處預購舊樓。考慮到和鐵路局有約在先,檢疫所提出,賣樓之事必須鐵路局同意,滿洲里市領導和安全處的負責人說:“鐵路局的工作我們做。”就這樣,安全處最后以六十萬低價買得舊樓,但為免稅,雙方沒簽訂買賣合同,而簽訂了一個“換房”協議。
然而安全處并未就此事與鐵路局取得聯系。鐵路局得知檢疫所賣樓后,便起訴到滿洲里鐵路運輸中級法院,該院于1987年6月下判:由鐵路局收回用地,舊樓歸鐵路局管理。與此同時,新樓正加緊施工,次年六月,造價一百八十萬元的家屬住宅樓竣工,檢疫所二十六戶職工和八對新婚青年準備喜遷新居。
見此情景,安全處當地法院起訴,以六十萬元房款已付為由,請求取得新樓。
真是豈有此理!檢疫所領導明知豈有此理,卻不知所措。離開庭只差三天了。情急之下,千里迢迢趕到哈爾濱市,通過哈爾濱動植物檢疫所請到了岳成。
岳成到達滿洲里的第二天上午八點半就開庭了。盡管他再三請求延期開庭,給律師以閱卷時間,法院仍堅持照常開庭。在法庭辯論中,僅憑法庭調查階段核實的有關事實材料,他簡短有力地提出三點代理意見:一、檢疫所與安全處簽訂的“換房”協議無效。因為被告舊樓占鐵路用地,違背建新房后不得轉讓出賣的協議。二、按照無效合同的處理原則:經濟合同被確認無效后,辦事人依據該合同所取得的財產,應返還給對方。我國《經濟合同法》第16條對此作了明確規定。就本案而言,被告應將安全處的六十萬元購房款及利息返還,新房歸檢疫所所有。三、這次開庭,沒給被告律師閱卷時間,違反了最高人們法院、司法部《關于律師參加訴訟的幾個具體問題的聯合通知》精神,這是不妥當的。
并不是每一位律師都能夠在沒有閱卷、無任何準備的情況下,當庭提出這樣簡短有力而正確的代理意見。只有那些具備了深厚的理論功底和豐富的辦案經驗的律師,才能夠臨急不亂、沉著自如的應付這樣的局面。雖然岳律師的發言受到了旁聽群眾、對方律師以及法官的稱贊,但法庭并沒有采納這一正確意見,仍舊當庭宣判被告敗訴,新樓歸原告所有。
由于此案一審法院和二審法院溝通后下判,岳律師連夜趕寫材料,直接找到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此后,他又得到國家動植物檢疫總所和農業部領導的支持,并以農業部的名義致函最高法院。在最高法院的過問下,他終于為被告打贏了這場官司。而當檢疫所8對等房結婚的青年男女喜遷新居的時候,他早已拖著一身倦怠,帶著滿心輕松回到了哈爾濱。
置弱者之境而百折不撓,處被動之地卻主動出擊,這是岳成往往能扳回敗局的關鍵,也是其過人之處。
(五)
建所八個月,創收超百萬,在我省律師界又構筑了一個輝煌點。
1993年4月23日,他一手創建的黑龍江經濟貿易律師事務所在馬家溝南岸奮斗路兩側的雪龍賓館掛牌,沒有儀式、鞭炮、剪彩和酒宴,如夜半漁人,他靜悄悄地“下海”了。一如歌中所唱的,“沒有歲月可回頭。”
人們看到電影電視力的洋人律師個個家私萬貫,出入豪華,以為中國律師也必然手抓大壩票子。其實,至少就目前而言還遠未如此。由于業務范圍多拘于訴訟,而案子就那么多,律師之間的競爭也非常激烈,有的竟終年無幾個案子可辦,勉強維持生計。省經貿律師事務所掛牌時的未事鋪張,不做招徠反倒顯示出一種質樸、自信的力量。有麝自然香,何必當風揚?岳成實施的是以素質為基點的實力戰略。
春色乍綠時,經貿所新枝臨風,到了歲末即結出了碩果。律師界乃至新聞界開始爭傳出一條消息:經貿所開業八個月,創收一百萬!由于人們對貨幣數量的敏感,這一消息迅速傳播。但岳老板(所里通稱岳老師)卻對人們的驚嘆有些想法,“他們只知道對賺錢的表象感興趣,如果都親自來我的所里轉轉,大概就不會感到驚奇了。”
經貿律師事務所現有專、兼職律師二十多人。其中專職律師均畢業于正規大學法律院系。原來,建所之初,他就提出一個嚴格的用人原則,即非正規大學法律院系本科畢業生不得為本所專職律師。雖近于苛刻,卻體現著他的遠慮。法律科學不斷出現新領域,對此必須不斷學習更新之事,沒受過嚴格正規的法學教育,缺乏較高的外語水平,對將來的發展是很難即使適應的。也曾有數人介紹過幾位函授、業大和自學考試的畢業生來,他都一一婉拒。
為適應需要,所里律師進行了細致的專業分工。二十幾人分為刑事、民事、內外貿易與投資、金融與證券、房地產與期貨、專利與商標等六個小組,對有關專業問題深入研討,日久乃成專家。
工作是緊張的,要開庭,要調查案情就必須城內城外、省內省外地奔波,坐下來則有當事人不斷地咨詢。
其實岳成作為主任對所里的律師并無太多約束,他只規定了一個制度和一條紀律。
一個制度指的是律師過錯賠償制。如果由于承辦律師的過錯致使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遭受不應有的損失,由該律師負賠償責任,事務所負連帶責任。此類過錯至今尚未發生,當然,哪位律師都不希望由自己首先開創紀錄。
一條紀律則是“不說其他律師的壞話,不說其他律師所的壞話。”看上去仿佛限制人的言論自由,實際上這話律師的基本敬業規范。岳成看到過某些同行之劍的陽奉陰違、釜底抽薪,勾心斗角,是在過意不去,要杜絕這些,卻只能從自身做起,故而專列此條,以為唯一的紀律。如果這一規范能擴大開來,成為我省乃至全國律師的一種風氣,我們的律師隊伍會高揚正氣,素質顯增,實力大大提高。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把律師也推到了競爭激烈的浪頭上,律師,既要做正義的衛士,又要為自身謀生存。因此,收費的多少是評價一個律師所好壞的重要標準,但不是唯一標準。
開辦律師事務所不能不講經濟效益,但是又不能只講經濟效益而不講社會效益,這是岳成從事律師工作始終堅持的一條原則。在十幾年的工作實踐中,特別是領辦經貿多以后,他采取了堅持全所義務為群眾解答咨詢的舉措。不管是工人、農民,還是干部、商界精英,他和所內的律師有問必答,有求必幫,從不推辭,從不拒絕,受到了廣大群眾的普遍贊譽。他還在《黑龍江日報》、《生活報》、《黑龍江經濟報》和《黑龍江晨報》等多家報紙上開辟了“岳成律師信箱”專欄,免費為群眾解答有關法律問題。特別是有的當事人家庭生活困難,不但交不起代理費,而且連回家的路費也沒有,每當此時,岳成不但免費為其代理訴訟,而且慷慨解囊,為其提供路費。據統計,僅建所一年多來,他就為當事人免費辦案16件。
岳成以良好的服務信譽,高水平的服務質量,贏得了當事人的信任,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好評。《法制日報》、《黑龍江日報》、《生活報》、《新晚報》、《黑龍江經濟報》、《黑龍江晨報》、《廣播電視報》等新聞媒介先后報道了他的事跡和成就。
(六)
遠行萬里異國外,尤記案件當事人。討伐聲中做無罪辯護。讓人背著也要去出庭。這就是岳成的敬業精神。
92年岳成在省經濟律師事務所個人創收超十萬元,領導決定讓他到美國公費考察,算是一種獎勵。93年7月,省里有個企業家代表團要到美國考察,他們結伴同行。
在美國,人們都玩得挺高興,他卻總惦記著所里剛接的那起行政官司。
哈爾濱市香坊區某公司經理彭某被抓時感到莫名其妙。93年4月的一天,他正往醫院去接病人,行至省氣象臺路口處,背后馳來一輛轎車,下來幾個帶槍便衣,不由分說把他銬入車內,投到某區看守所,理由是涉嫌詐騙,依法收審。次日,彭的家屬被告知:快拿現金15萬,找個地方安排安排、一手交錢,一手領人。當晚,彭的家屬在飯店安排酒席,經過討價還價,將贖金講到十萬三千元。待東借西湊籌足后交給這幾個人,彭才被放出。放出后,他直奔經貿律師事務所找岳成。
原來,那幾位便衣來自河北某縣公安局。年初,彭的公司曾與該縣食品廠簽訂了一份購買快餐面4500箱的購銷合同,后因河北方面將貨錯發到站,買方拒收而發生糾紛,彭正準備訴諸法院。但河北方面卻先行一步,先到當地公安局,于是這幾個人來到哈爾濱市,用非法手段席卷10萬余元而去。
由于法制觀念的淡薄,經濟糾紛往往引發出更嚴重,更復雜的問題。有些當事人認為到法院訴訟來得太慢,執行又難,往往另尋途徑自行了斷。有理的喜歡找公安局、工商等部門,以強制措施,速戰速決;沒理的便企圖以某種代價,托得強權或暴力先咬一口,來個下馬威,以期對方知難而退。
岳律師聽完案情陳述馬上作出兩個判斷:一、這是公安機關擅越職權、違法插手經濟糾紛并帶有地方保護色彩的行政案件;二、對方巨款剛剛到手,很可能還沒進一步處理,若即使行動尚有望退回。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不服而提起的訴訟,由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他二話沒說,來到香坊區法院,起訴并申請財產保全。香坊法院奔赴河北,查封了該公安局的賬戶,凍結了9萬余元的存款。
回到哈爾濱市,香坊法院繼續調查,審理此案。但被告方礙于臉面,總是尋找借口,履傳不到,致使案件久托難決,岳成十分著急。臨到要開庭時,他卻不得不將此案轉托所里律師,如期飛赴美國……
一行人經香港打道回府,到了律師事務所那份判決書已放在案頭。判決如下:一、撤銷被告河北省某縣公安局1993年4月21日對原告彭×的收容審查決定;二、被告從原告家屬索走的人民幣103,000.00元,返還給原告,并付利息款9,166.00元……
他看判決書松了口氣,一路的風塵勞苦,盡拋腦后了。
大興安嶺的特大火災已過去整整六年了,被以玩忽職守罪判處四年有期徒刑的秦某也早已被提前釋放。據悉目前正在籌辦一家淘金廠。他回首往事的時候,也許將那些滄桑和榮辱視若煙云。但他卻不會忘記當年在法庭上為他辯護的那位素不相識的律師岳成。
岳成也清楚地記得為了那場辯護自己付出過怎樣的努力。火災一過,人們痛感國家財產的巨大損失,追究領導者刑事責任幾乎成了人們的共同愿望。但作為辯護律師,他相信的只有事實和法律。在前后二十多天的時間里,他對案件作了詳細調查,除會見被告人外,還召開了三次座談會,取得三十多人的證言材料。最后他決定為秦作無罪辯護。法庭上,他列舉了五十多條無罪理由,與公訴人據理力爭,旨在說明秦×不是罪人而是功臣。88年6月25日的《人民消防報》曾載文報道此事,文中寫道“激烈的辯論持續了五個小時,使原來的庭審時間延長了半天,但法庭秩序良好,旁聽者非常認真。”
此處無意論及秦的罪與非罪,但能在輿論一邊倒的情況下,為當事人作無罪辯護,是需要勇氣的,而勇氣來自他的忘我的敬業精神和責任心。
孩子高考無疑是件大事,大兒子高考時,他正在北京忙著滿洲里的那場官司,;小女兒高考時,他正在美國,想著的仍是官司,是自己的當事人。他顧不得孩子,有時連自己都顧不得,。那年有個案子要到山東德州區出庭,他卻不慎將腿摔壞了,疼得難以走路,別人都勸他發個電報請求延期開庭,但他還是讓人背著上了火車。原因只有一個,不能損害當事人的利益。這樣的事對他而言,可謂是家常便飯。有時住院點滴,藥汁還未滴到一半,拔下針頭,趕去出庭。甚至有時到了一地,身體正在患病,他不奔賓館先奔醫院先打上一針,再去辦案。所有這一切,是為了不負當事人的委托,不辱沒法律的尊嚴。
(七)
“請律師并不難,難的是請一位好律師。”人們都這么說。可是,好律師在哪里,他就在你面前。
西方的企業有“三巨頭”,即總經理,總會計師,總法律顧問,他們是企業日常管理乃至重大決策的核心。日本松下公司的法務部有律師七百多名,常年奔走于世界各地,是松下的守護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律師對企業的重大意義到今天才逐漸被人們所認識。在對外經濟往來中,由于不懂法律而被外方搶注商標、搶先申請專利或竊取技術秘密的事時有發生。可想而知,當我們不得不拿出錢來購買本屬自己的專利時,便在疼痛中知道了法律顧問的價值。國內的經濟糾紛也有許多緣于當事人對法律的無知,因合同條款不明而出了事,最后雙方都損失慘重,才明白當初把合同拿給律師看看也許就沒這事了。豈止是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也無時不與外界進行民事、經濟往來。有往來就有可能有糾紛,律師對他們來說便同樣不可缺少。
岳成是42家單位的法律顧問。其中有省證券公司、中國銀行黑龍江國際信托投資公司、省計算機總公司、哈爾濱(秘魯)石玉保健制品有限公司、黑天鵝冰箱冰柜商場等省內著名企業,也有省博物館、《婦女之友》雜志社、《黑龍江法治報》、《黑龍江經濟報》等一批文化事業單位,還有如省公路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等機關單位。筆者曾在一周之內隨經貿所的律師走訪了部分法律顧問單位,交談中他們向我們表明了一個意思,那就是:請律師并不難,難的是請一位好律師。
93年5月,省證券公司派人到省司法廳,通過組織調查一下岳成的情況,以便決定是否將聘書放到他手上。一個月后,他們向自己的法律顧問表示歉意,岳成說,我不怕調查,考查都行,這說明你們處事更慎重、更高明,我當然愿意為這樣的公司盡心盡力。
有個不小的外貿公司,一次與日商談判,總經理親自掛帥,七、八個人拉開架勢嚴陣以待。談判之中涉及到幾個具體法律問題。日商說:“能不能直接和你們的律師談”。我們的老總很不理解地將雙手一攤,律師?我們沒有律師。日商馬上站起來,對不起,我們改日再談吧,一去不返。后來那位老總對岳成說,早來找你就好了,那筆生意真可惜。
吃了虧才找岳成的不止此一家,有的是找他打官司,官司一打完,就對他說,岳律師,我們就聘你了。說話者可能是位聞名全市甚至全省的企業家,討論案子的時候,岳成可能曾很不客氣,很不顧面子地對其大加埋怨,其實一個律師只有設身處地地為對方著想才會如此。對方正是看中了他的直言不諱,一語中的,才非他不請的。哈爾濱(秘魯)石玉保健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長邱石玉曾因自己的專利權案件委托岳成代理申訴,在此過程中認識了他的才能和為人,結果毫不猶豫地和他簽了三年聘任合同。
花一兩萬元,免了幾百萬、幾千萬的損失,這樣的“保險”何樂而不買。但并非所有的“保險”都能保持當事人的平安無事。“難的是請一位好律師”的道理也就在于此。岳成認為,法律顧問的職責就在于防患于未然,將不穩定因素消滅在萌牙狀態,其價值體現為事前的嚴格把關,而不是糾紛發生后的大顯身手,否則就不能算一名好的法律顧問。
法律顧問工作對岳成和經貿律師所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在這方面他規定了二項制度。第一,所內律師對40余家顧問單位實行輪流定期走訪,每周一個循環,有問題及時解答。第二,顧問單位有事,他本人或其他律師隨叫隨到。筆者見到的岳成的法律顧問單位的領導,對他的評價都十分滿意。
但他仍有緊迫感。國外的商務往來中,大多由企業的決策者定好意圖和最低條件,具體的談判工作則往往由律師來進行,這就要求律師即要懂得商業往來的細枝末節,又要把好法律關,還得精熟的外語作為談判和文書方面的交流工具。此外,也許另需要具備必要的心理學知識和談判技巧。這樣的“三通”、“四通”律師標準我們還遠未達到,但他認為這是律師業發展的必然要求和趨勢。如果對此不加理會,遲早會被淘汰出局,將無法涉足更高更廣的業務領域。經貿所的律師們正在岳老師的感召下,積極朝著這個方向邁進。
(八)
1993年秋天,上海三菱電梯有限公司(下稱三菱公司)與哈爾濱人和公共設施有限公司(下稱人和公司)大了一場官司,但輸了。岳成是人和公司的訴訟代理人。
這場官司之所以值得一提,三菱公司身為原告,卻不“戰”而敗。
9 1年12月25日,三菱公司和人和公司簽訂了一份電梯供貨安裝合同。供方三菱公司向需方人和公司提供并安裝四部自動扶梯,總價款32.4萬美元,供方須于92年5月到7月在哈爾濱交貨并負責安裝,安裝完工軍驗收后,雙方結清貨款。同日,人和公司向三菱公司支付定金9.7萬美元。
92年10月,三菱公司將四部自動扶梯代辦托運,發往哈爾濱。此時已較合同約定交貨日期逾兩個半月。
由于電梯不能如期安裝運營。人和公司地下商場有453個攤位不得不延期使用,其中388個攤主與人和公司解除了攤床租賃合同,由人和公司賠償了其全部損失。
三菱公司交貨安裝的同時,并未依約提交日本產地產品合格證和有關進口手續,安裝后在使用過程中,又發現電梯存在一些質量問題。人和公司隨即向三菱公司提出書面異議,但未得徹底解決。鑒于此,人和公司無法依約向三菱公司支付貨款和運費。
93年9月15日,三菱公司向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和公司支付貨款、運費及違約金,總計人民幣230余萬元。
人和公司接到訴狀,請求岳成代理訴訟。
岳成看罷卷宗說,上海法院對此案無權管轄。三菱公司因逾期供貨,安裝給人和公司造成的450萬元損失應予賠償。
9月27日,人和公司向上海閔行區人民法院提出管轄異議。申請書上說: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4條明確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活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本案合同中確定的交貨地和安裝驗收地均為哈爾濱,故而哈爾濱是合同履行地,而且被告人和公司的住所地也在哈爾濱,所以本案只能由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10月9日,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未做任何答復即向人和公司送達了開庭傳票,岳成說,閔行法院在未對異議申請作出裁定的情況下就通知開庭在程序上是違法的。
10月17日,岳成港從山西辦案回來級轉赴上海應訴。
10月19日,閔行區法院下達裁定書,駁回人和公司的異議申請,認為,雙方合同中未特殊約定履行地,而供方代辦托運,故合同履行地名為產品發運地,所以閔行區法院對本案有管轄權。
10月22日,岳成就此裁定向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然后回到哈爾濱。
岳成做完上述工作后,靜靜地等待案情的進展。
10月25日,三菱公司派人到哈,找到人和公司總經理陳飛,表示愿意和解。雙方協商的最后結果是,由人和公司盡快結清電梯貨款及運費,三菱公司賠償其經濟損失10萬美元。
孫子說,不戰而屈人之兵,上之上者也。但并非誰都能做到這一點。三菱公司是聰明的,人和公司是幸運的。岳成呢?這一切對他來說是平常又而平常的。
在我采訪岳律師的過程中,曾幾次在他的律師事務所里遇見一位白發稀疏的老太太,走路微顫,戴著助聽器,據江已經七十九歲。
老人是個退休職工,老伴去世后,獨居一套一屋一廚的房子,一年多前,她見孫女結婚無處居住,自己又無人照料,就讓孫女和她一起住,老人的臥室成了新房,裝飾一新。孫女住過來后,對老人一直挺好,照料得很周到。
但一年以后,情況不同了,老人雖被擠到角落里,但看到孫女夫妻恩愛,心里也很高興。然而畢竟年紀大了,諸事都招人不悅,逐漸地,生活也失去了往日的平靜,祖孫之間爭吵不休。
老人決定讓孫女遷出,但孫女說,新房裝修花了我一萬多元,補償了我的裝修費,我就搬走。
老人每月200來元退休金,哪來那么多錢呢?在報上看到了岳成,她顫顫地走進律師事務所。
岳成沒收老人一分錢,專門指派兩名律師為她辦案。
由春而夏,由夏到秋,吳律師、李律師數次做調解工作調解不成,又先后不下十次帶著她到法院,老人一坐出租就是暈車,兩位律師邊辦事邊照顧她。不讓她跟著走,她又不放心,怕法院不重視她的事。
七月某日,老人實在過意不去,拎了兩條好煙,兩瓶好酒,還買了一副金耳環來到律師事務所,答謝各位熱心的律師們。
岳成竟破例收下。老人滿意而去。
老人一下樓,岳成便讓人把這些東西的價格弄清楚,折合成人民幣,把錢給老人存起來,等官司打完馬上還給她。
身為律師,切忌唯利是圖,而當有俠義精神。岳成不談俠義,他是個實踐者。
十一月二日,法庭之上,李律師受岳成委托,將七百三十元“禮金”當場還給老人。老人不勝唏噓,在場者無不目光晶瑩。
(九)
律師制度是現代民主的必然產物,也是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對許多人來說,律師的概念往往忽于抽象,律師的形象也很模糊。因此,對律師制度的宣傳,也是法制宣傳的一個重要內容,而且相當緊迫。
今年六月,省司法廳、黑龍江日報社、省律師協會決定聯合舉辦黑龍江省首屆“十大優秀律師”評選活動,這無疑既是對律師制度的有效宣傳,也是對黑龍江律師的一大鼓舞。
對這次評選,律師們的心情是很復雜的,尤其是那些已經在省內或本地、市有一定影響和聲望的律師,是不是參評,能否當選,選不上怎么辦……這些問題始終困擾著他們。追求承認和榮譽無可指責,但畢竟是一種競爭,有人便猶豫了。岳成沒有猶豫,他決定才參加評選,理由只有一個,要替律師爭口氣,不能因為對榮譽的淡泊或對落選的擔心而采取超然態度,如果大家都那樣,當選者的水平上不去,我們律師界的面子往哪擱。自信是岳成的特點,再加上對律師事業的熱愛,就是他成功的前提。
7月10日,推薦工作結束,在全省2000來名律師中選拔出62名做為參選者。
9月28日,評委會根據征詢、調查的情況對62名參選者進行投票表決,評選出20名律師作為“十大優秀律師”的候選人。岳成自然在20名候選人之中。
由于采取多方投票方式,接下來的評選工作便顯得更加艱巨。所謂多方投票,第一是各界群眾投票,占總票數的10%;第二十律師及政法機關投票,占總票數的20%;第三是專家小組投票,占總票數的10%;第四是評委會投票,占總票數的60%;四方依次投票,最后將各人所取得票數按百分制折合成份數,前十名便是當選者。
群眾票、律師政法票、專家票三項統計結果陸續出來了,岳成全部都是第一,就差最后一項——評委票的表決結果。
11月17日上午9時,本次評選結果的關鍵時刻,也可以說是決定時刻來了,在省司法廳的大會議室里,評選委員會11位成員對20名候選人進行最后投票表決。投票,開箱,唱票,一切都在忙碌而有序地進行這。剛才還熱烈的會議室忽然出奇地寂靜,緊張的空寂仿佛凝固了人們的思緒,只有唱票員清脆的聲音在每個人的心頭起伏、回蕩……結果出來了:岳成!岳成是唯一的一個滿票者。
這樣,綜合四方面的評選結果,黑龍江省首屆“十大優秀律師”終于產生了,岳成以總分87.84分而遙遙領先,比第二名高出17.01分,比第十名則高出40分之多。這個評選過程不能不說是極為民主、公正的,評選程序和過程在省公證處公證人員的監督下進行,評選結果業有省公證處進行了公布。
11月21日,表彰大會在省司法廳召開,省委副書記馬國良、省委常委、宣傳部長楊光洪、省人大副主任謝勇、省檢察院檢察長于萬嶺、省法院院長唐憲強、省長助理、政法委副書記徐衍東等蒞會,省委副書記馬國良做了重要講話,省司法廳廳長苑寶山對這次評選活動作了總結性發言。大會在省司法廳副廳長王濱起的主持下,在熱烈的氣氛中進行。岳成在代表當選律師講話時顯得非常平靜,他說榮譽只能說明過去,卻不能代表將來,盛名之下,其實難副,我會為黑龍江律師的振興盡我所能盡的最大努力。
而后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他又表示,榮登“十大優秀律師”榜首,是對我幾十年辛辛苦苦學習,勤勤懇懇工作,老老實實做人的回報,我還有許多差距和不足,黑龍江律師界人才濟濟,我要向同行們學習。
岳成這番話,自然是一個大律師的虛懷若谷。岳成:每“躍”必成。是的,他成功了。他的每一次努力和付出都得到了應有的回報。從海倫到哈爾濱,一個簡單的過程,卻有著絕非簡單的意蘊,實際上這幾乎改變了他的整個人生軌跡;從辭職國辦律師事務所到挑起今日的合作制律師事務所,對于這個在廣闊天地成長起來的農民兒子來說,的的確確經歷了一個艱難的卻又是毫不猶豫的心理變遷;從建所之初的苦心經營到八個月后的超百萬元創收,恐怕絕不僅僅是經濟上的付出,更重要的則是標志著他律師生涯的輝煌;從經濟上的一百萬到榮登全省首屆“十大優秀律師”榜首,無疑地,他又一次成功地飛躍了人生……
岳成,一步步地逼近了自己的目標,又一次次地為自己設計出一個又一個下一次的沖擊點,并常常被這些想法鼓弄得興奮不已。律師生涯任重道遠,律師事業百舸爭流,他正向全國“十佳律師”進軍,為龍江律師的振興盡自己的綿薄之力。可以想見,在今后的日子里,他又要拼搏心血了。不為負往日的盛名,也不為博來日的盛名,只為了維護人民的正義之心。
于是,世事如云變幻多,我們將依然看見岳成戴著荊棘的王冠,執著正義的寶劍,在神圣之門與地獄之門的邊緣奔走。
編后話
“他為正義而奔走”一文,到今天已全部載完,我們感到欣慰與巧合的竟是文章將載完時,“十佳律師”評選揭曉:岳律師榮登榜首。就岳律師來說,事業是成功的;就文章來說,作者選擇的典型是成功的。
一花引來眾花香。岳成事績的宣傳,會引來更多的同行學習奮起,從而在推動律師事業的改革中,在提高律師隊伍素質的競爭中,起到一點兒推波助瀾的作用。這正是作者所企望的。感謝讀者不吝時間賜讀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