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日報》 記者:李勇
作為共和國第二代律師的一員,岳成是優秀而幸運的。他雖歷經坎坷,但二十年的艱難跋涉終于結成累累碩果,使他贏得 “要想贏,找岳成”的美譽。
回顧自己的事業之路,岳成精辟地把它概括為“三城曲”:1976年進縣城,1986年進省城,1996年進京城。進京之后,三年又邁開了“三大步”:從黑龍江賓館到富華大廈再到安立花園,辦公條件的發展是驚人的;從三人開始到百人大所,律師所規模的發展也是驚人的;從闖進京城到北京地區知名度最高的律師,老百姓的認同也是最令人欣慰的。
善辦難案、大案是岳成辦案的一大風格,善于為身處劣勢的被告贏得官司是他辦案的另一特點。近幾年來,岳成所辦的標的額超過百萬元的重大、疑難案件達80多件,其中有不少是為被告代理而勝訴,甚至是為一審敗訴的被告打贏了二審官司。
時間追溯到1998年,作為交通銀行哈爾濱分行道里支行的代理人,在正大集團(天津)油脂有限公司訴道里支行票據糾紛一案中,岳成根據《票據法》和《銀行結算法》的相關規定,慷慨陳詞,據理力爭,終于贏得了法官的支持。最后法院駁回了原告要求賠償550萬元的訴訟請求,被告道里支行勝訴。這是岳成作為被告代理人而勝訴的又一范例。
進京以來,岳成不僅辦理過法輪功骨干分子李昌被訴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案和《工人日報》被訴侵權再審案、《瀏陽河》詞作者徐叔華著作侵權案以及全國“十佳”優秀民營企業家李曉華因《購物導報》“大富翁李曉華向張瑜求婚”一文而提起的名譽侵權等全國聞名的案件,并且擔任著司法部、中國協和醫科大學、海信集團、《環球》、《中華工商時報》、中央電視臺《今日說法》等數十家政府機關、社會團體、大型企事業單位、新聞機構的常年法律顧問。
若因當事人生活困難交不起代理費,岳成不但免收,有時還慷慨解囊。80多歲的郭老太太獨居一室。兩年前,她見孫女結婚無處居住,自己又無人照顧,就讓孫女和自己同住,但祖孫之間屢有摩擦,一年后,老人決定讓孫女搬走,孫女以裝修花了近萬元為由要求補償,否則堅決不搬走。老人每月只有200元的退休金,哪兒有這么多錢?后來老人找到岳成,岳成沒收老人一分錢,還專門指派律師為她辦案。半年里,律師數次做調解工作都未奏效,又先后不下10次打車接送老人去法院。老人過意不去,拎著兩條好煙、兩瓶好酒和一副金耳環來到所里,說什么也得讓他們收下,岳成破例收下,老人高興而去,然而老人沒有想到,在開庭那天,岳成代表所里的律師將東西折成現金當場還給老人。在場者無不為之感嘆。
今年4月在中國政法大學的一次演講中,當學生問到他成功的經驗是什么時,他說:“總結二十年律師生涯,我有四點體會:
1、‘誠實、正直、富有同情心是成功之本。’這是我的座右銘。
2、‘律師掙人家錢都是乘人之危,人家攤事才找你,所以要拍良心,服好務。’這是我的職業道德。
3、‘不說其他律師的壞話,不說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壞話。’這是我的做人原則。
4、‘交岳成不會讓別人后悔。’這是我的朋友觀。”
這些,他做到了,也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