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語錄
寧可錯放,也不可錯判。
―沈德詠(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
面對近年來不斷曝出來的錯案,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沈德詠于2013年5月6日在《人民法院報》發表《我們應當如何防范冤假錯案》一文中如是說。
今天你們是法官、檢察官,但你們的子孫不一定是法官、檢察官,如果沒有法律和制度的保障,你們的子孫很有可能和我一樣被冤枉,徘徊在死刑的邊緣。
―張高平
因涉及2003年發生在杭州的一起強奸致死案,張輝、張高平叔侄被分別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和有期徒刑十五年。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再審本案,撤銷原審判決,宣告張輝、張高平無罪。
每當發生冤假錯案,我都不由得想起培根這句名言: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是無視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裁判,則是毀壞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這是培根四百多年前說過的話,今天看來,還是那么深刻!那么正確!法官辦案不公,比犯罪對社會危害還大!
法官的職責是居中裁判,律師的職責是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兩者雖然分工不同,但都是法律尊嚴和司法權威的維護者。法官和律師應當是相互尊重、相互配合、共同維護和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
―摘自岳運生主任接受《方圓律政》雜志就律師拍照門事件的采訪
聽說現在英國的超市也開始限購嬰兒奶粉了。這個消息不僅讓國產奶粉生產者臉紅,更應該臉紅的應當是市場監管者。很多人說外國奶粉品質有保障,為什么?不是外國奶粉生產者比國產奶粉生產者高尚,而是市場監管者是否真正地履行了自己的監管職責,是否給了生產者可乘之機。